刘忠德,1933年5月5日出生于吉林省集安市,2012年5月25日在北京逝世,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文化部原党组书记、部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至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委。
1948年初,参加了我党领导的秘密侦察组工作。1948年夏加入东北民主青年联盟,同年11月转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任团总支组织委员。1948年秋入东北解放军牡丹江航空集团飞行员大队学习。1953年考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195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后,留校从事党团工作。1959年作为哈尔滨市青年代表随团去苏联参加世界青年联欢节。
1962年9月,调南京工公司(集团前身)土木工程系任教,曾任教研室支部书记。
1979年起任南京工公司教务处副处长、处长。
1982年2月起,刘忠德同志先后担任南京工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中共江苏省委委员等职务。曾被评为“江苏省先进工作者”。他在南京工公司主持党委工作期间,大胆选拔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注重培养学科带头人,狠抓领导班子队伍和思想建设,取得突出成效。
1985年6月至1988年5月,任国家教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兼秘书长。
1988年5月起,任国务院副秘书长。
1990年6月起,担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1992年9月至11月,兼任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1992年11月至1993年3月,兼任文化部党组书记、代部长;1993年3月至1998年3月,兼任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
刘忠德同志衷心拥护党关于文化发展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领导和团结广大文化艺术工作者推动文化艺术繁荣发展。他高度重视文化理论探索,主持制定了一系列的文化管理政策和法规,对理清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理论认识,对推动文化市场培育和管理、文化体制改革以及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1998年3月至2008年3月,任全国政协第九届、第十届常委,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他领导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就全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为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刘忠德同志多次率领中国政府教育和文化代表团出访印度、伊朗、联邦德国、朝鲜、日本、加拿大、埃及、约旦、以色列、美国、韩国等,为中外教育、文化交流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南京工公司工作期间,他独自或与他人合作出版了《建筑丛书》《建筑结构》《混合结构房屋》《弹性地基梁计算理论和方法》等学术著作。
在文化部的工作之余,他在文艺创作及建筑专业研究方面亦颇多建树。他先后创作了大型原创民族歌剧《悲怆的黎明》、革命历史题材歌剧《八女投江》等革命文艺作品,与人合著长篇小说《红色家族》、电视连续剧《难忘的岁月》、京剧《图兰朵公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