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集团15-16学年三好员工、三好员工标兵、优秀员工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李朝静发布时间:2016-09-18浏览次数:1602

各年级、各团总支: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集团员工管理规定》精神,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更多东大学子努力拼搏。现在全校范围开展2015-2016学年“三好员工”、“三好员工标兵”、“优秀员工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集团本科在校员工。

二、评选条件

第一条 三好员工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集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团、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集团的规章制度,勇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言行一致,实事求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员工行为规范综合考评为优;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本学年各门课程首修成绩全部及格,学习成绩绩点3.0及以上;

3.所评学年个人宿舍卫生成绩在90分及以上;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早操和课外体育锻炼,本学年体育成绩良好及以上,并达到《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成绩。

第二条 三好员工标兵条件

1.须具备三好员工全部条件;

2.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能起带头作用,表现突出,所在宿舍是校文明宿舍;

3.学习成绩(不包括免修考试成绩)绩点4.0及以上;

4.本学年体育成绩优秀,并达到《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优良成绩。

第三条 优秀员工干部条件

1.在员工组织、委员会或其他员工团体中参加社会工作并担任一定职务(班委委员及以上、团支部委员及以上、党支部委员及以上、院(系)员工会副部长及以上、注册员工团体负责人副职及以上)且连续工作一学年及以上者;

2.除具备三好员工全部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工作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平时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威信较高,所在宿舍是校文明宿舍。

三、评选推荐要求

请各班在91811:00前完成班级三好员工候选人的排序,将排序结果上报院学办(表格见附件一)。

请各班在9月19日11:00之前将申请表(表格见附件三、四)交至各年级团总支处,各年级团总支收齐后交至各年级辅导员。9月20日18:30进行三好员工标兵、优秀员工干部答辩

四、注意事项

1.个人宿舍卫生成绩以卫生成绩90分以上为标准,体育良好(80分以上),体育优秀(90分以上),体育成绩需两个学期均达到标准。

2.对“社会实践”栏和“班级和院系意见”栏不要过于简单和含糊,“班级及院系意见”应注明“同意推荐XXX获“XXXX”荣誉称号”。

3.不要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基本信息及自我小结部分请电子打印。班级意见、院系意见请手写。

4.三好员工、三好员工标兵、优秀员工干部不能同时兼得。

5.本次评选,需通过新学工系统进行申请,获奖员工必须从信息门户-奖惩服务进行申请,申请时间为914日至922

6.请勿变动表格格式。

附件一:班级评审表.doc

附件二:集团三好员工登记表.doc

附件三:集团三好员工标兵登记表.doc

附件四:集团优秀员工干部登记表.doc

galaxy银河员工办公室

201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