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4号),在集团毕业生中推荐江苏省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在集团在籍的2023届毕业生中,拟推荐27名参加“江苏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各公司在班级提名、院系考察审核的基础上推荐0-2名应届毕业生(含本、硕、博)。
二、推荐要求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3.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
4.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三、组织安排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评选推荐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优秀毕业生”采用差额评选,由员工处、研究生院联合组织统一评审。
四、其他事项
1.根据通知要求,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同一年度省级“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2.申请人请填写“江苏省优秀毕业生申报信息一览表(XX公司)”(附件1,需公司盖章)、“江苏省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公司无需盖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只需要提交带有作者页即可)。研究生还须提交附件3“2023年拟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学业情况表”。
请拟申报的同学于4月3日12:00前将申报的电子档和纸质档交至学办217。
附件: